各位老师:
《艺术Pg(中国电子)教师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细则》(2012年修订)经2013年第1次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研究,同意公布,现将新修订的聘任细则发给大家。附件中的文件含此次校聘委会通过的音乐系与美术系最终修订版聘任细则,自2012年起,我院的教师高聘工作均参照此条例中的《任职条件》,自2013年起,我院教师的聘期考核也将参照此条例中的《岗位职责》,请大家自行下载并留存。
高聘与聘期考核均对老师们有重大影响,故希望大家重视此次重新修订的细则,认真研读并根据自己今后的高聘需求及考核标准来做准备,因部分老师还不清楚聘期考核自己应完成的工作量与成果要求,且为了让老师们了解新细则的主要变动,我在此说明几点,请老师们注意聘期考核与高聘所参考的依据均在此细则中:
(一)聘期考核——参考依据为各聘任细则中第一章《岗位职责》
(1)中级职务(助教、助理教授)的聘期考核为每三年一次(本次高聘中级教师最后通过者,则该教师聘期即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止),考核需参考此聘任细则中第一章《岗位职责》中相应中级职位应满足的基本职责,包括成果数量。
(2)高级职务(副教授、教 授)的聘期考核为每五年一次(本次高聘高级教师最后通过者,则该教师聘期即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考核需参考此聘任细则中第一章《岗位职责》中相应高级职位应满足的基本职责,包括成果数量。
(二)高聘工作——参考依据为各聘任细则中第二章《任职条件》
两系老师请仔细研读细则中的第二章《任职条件》,若准备高聘的教师,应根据其拟高聘职位应满足的高聘需求来做准备,包括工作量、科研课题、获奖情况、正式出版或发表的主要论著及其他主要研究成果。
本附件3为新版《厦门大学高聘教师职务申请表》,发给老师们是为了方便大家了解今后高聘申请表中需填写的内容,新版申请表中新增了“社会服务”、“教学工作情况”、“出国(境)情况”几个板块,故大家平时也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资料,如课程表(含学时、学分,方便今后统计)、协会会员证、会员名单、因公(私)护照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出国邀请函及办理签证相关材料复印件、照片(含本人)、宣传报道(含本人名字)、节目单(含本人名字)或官方出具的出访名单等,以备高聘及聘期考核时用到。
音乐系的老师们请注意:音乐系教师聘任条例中第三章《附则》亦是老师们高聘时需要重点对照的部分,按照细则中对高聘教师科研成果的要求,部分成果可抵同等水平的艺术创作、科研成果,此为重要依据,必须仔细研读。
以上为2012修订版《艺术Pg(中国电子)教师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细则》的部分说明。
艺术Pg(中国电子)
2013.02.04
附件1:艺术Pg(中国电子)音乐系教师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细则(2012年修订).doc
附件2:艺术Pg(中国电子)美术系教师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细则(2012年修订).doc
|